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5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 2010 年 12 月 6 日中标张家口坝上风电基地张北油篓沟元
山子风电场 10 万千瓦项目风电机组设备采购项目,中标 34 台 1.5MW
风电机组。详见《关于特许权中标的公告》(编号 2010-073)。公司
于 2011 年 4 月 25 日与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简称
“中水电勘院”)签订该项目供货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双方:(买方)中水电勘院、(卖方)金风科技
合同标的:34 台 1.5MW 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
合同金额:197,155,697.00 元人民币
生效时间:2011 年 4 月 25 日
供货期限:2011 年 6 月至 8 月
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设备总价的 10%,在合同生效并且买方收到卖
方提交的合同要求单据核对无误后 20 天内由买方以电汇方式支付给
卖方;
2、到货进度款:每批次合同设备总价的 75%,在该批次合同货
物发运至现场并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合同要求单据核对无误后,从
当月底起算 30 个工作日内由买方以电汇方式支付给卖方;
3、预验收付款:每批次最后一台风电机组试运行 240 小时、签
署预验收合格证明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合同要求单据核对无误
后,从当月底起算 30 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给卖方,付款额为
该批次供货设备价的 10%;
4、质保金: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质保期满后,买方支付合同设
备总价 5%的三年质保金。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将在买方和卖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业主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北京勘测设计研究院
公司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西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 李志谦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经营范围: 大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设计、科研实验、咨
询、环境评价、地质勘测、测绘、水文测验、工程基础处理设计;工
程总承包与工程监理;公路、水运、人防、送变电、建筑工程的勘测
设计;国家计委规定的其他行业的甲级勘测工作等。
2、业主方履约能力
业主方为从事水电水利建设和风电开发综合性技术服务的大型
企业集团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
力。
3、最近 3 年公司未与该业主发生购销业务。
4、公司与该业主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收入占公司 2010 年营业收入的 0.96%。
2、本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本
合同的履行而对该公司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