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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风科技:重大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09-10-13

股票代码:002202 股票简称:金风科技 公告编号:2009-054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08 年7 月15 日中标甘肃酒泉风电基地瓜州干河口第五
    风电场20 万千瓦风电特许权项目中的34 台1.5MW 风电机组,详见《关
    于中标甘肃酒泉风电特许权项目的公告》(编号2008-038),于2009
    年10 月9 日与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甘电投鼎新”)
    签订该项目供货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双方:(买方)甘电投鼎新、(卖方)金风科技
    合同标的:34 台GW82/1500kW 永磁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低温
    型)
    合同金额:275,349,000.00 元人民币
    该项目中标金额326,291,303.00 元,根据2009 年国内风电设备
    市场价格情况,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调低了合同金额。
    生效时间:2009 年10 月9 日供货期限:2010 年5 月至8 月
    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14 日内(本项目核准后30 日内),卖方
    向买方提交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设备总价10%的财务收据,买方
    验明无误后15 日内支付合同设备总价10%的预付款;卖方在每批合
    同设备交货前90 天向买方提交购料通知及该批设备价格35%的财务
    收据,买方验明无误后30 日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的35%作为合同进
    度款;卖方按约定的交货进度和批次交付每批合同设备,并将合同约
    定相关文件提供给买方,买方审核无误后15 日内支付该批设备价格
    的40%作为到货进度款;卖方提供双方签署的该批合同设备的本地化
    验收证书及预验收证书15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金额为该批合同设
    备价格的10%的货款作为预验收款;卖方提供双方签署的该批合同
    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15 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金额为该批合同设备
    价格的5%的货款作为最终验收款。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买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甘肃省酒泉市仓门街42 号
    法定代表人:邓国荣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公司(法人)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实收资本:壹仟万元整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及经营管理;风力
    资源开发及技术咨询
    2、买方履约能力
    买方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
    力。
    3、最近3 年公司未与买方发生购销业务。
    4、公司与买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收入占公司2008 年营业收入的3.64%。
    2、本合同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本
    合同的履行而对甘电投鼎新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10 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