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1 证券简称:九鼎新材 公告编号:2019-18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进行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顾清波先生的通知,顾清波先生于2019年6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3,324,67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顾清波 大宗交易 2019年6月27日 6.02元/股 3,324,675 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并持有股份 95,901,230 28.85 92,576,555 27.85
顾清波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5,901,230 28.85 92,576,555 27.8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顾清波先生于2007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截至2010年12月25日,该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顾清波先生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存在需要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3、本次股份减持后,顾清波先生直接持股比例为27.85%,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顾清波先生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四、备查文件
顾清波先生出具的《关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通知》
特此公告。
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