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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晶电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2

东晶电子: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301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难以预期等投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事项概述

    1、投资主体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投资目的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3、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4、投资额度

    在有效期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
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金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6、投资方式

    为控制财务风险,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类、债券基金类、结构性存款类、保本浮动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公开发行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等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的证券投资中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

    二、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本次投资的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拟投资的金融产品类型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难以预期等投资风险因素。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对委托理财的决策权限、审批程序、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严格遵照执行相关
内控制度。

    (2)公司将严格遵守谨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进行投资。公司将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该等金融机构不得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财务部门实时关注和分析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4)内部审计部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期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内控制度完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的额度及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及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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