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9 证券简称:东晶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0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晶电子”)于 2020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事项概述
1、投资主体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投资目的
为了充分利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并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3、投资额度
在有效期内,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根据公司 2019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股东
大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自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0 年 10 月 9 日间,使
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
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2019 年 10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0)、《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63)等相关公告。为提升股东大会议事效率,控制公司财务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将覆盖前述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额度,即自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的总金额(时点余额)不超过 15,000 万元。
5、投资品种
为控制财务风险,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以及其他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的金融产品,投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货币基金类、债券基金类、结构性存款类、保本浮动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公开发行的固定收益凭证类等产品,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中的证券投资中的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
6、决策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本议案所涉及投资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拟投资的金融产品类型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难以预期等投资风险因素。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谨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的
理财产品或其他金融产品进行投资。公司财务部门将实时关注和分析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2)公司将慎重选择与具有合法资格且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开展业务,该等金融机构不得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财务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保障公司正常运营。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期可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内控制度完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风险可控,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授权的额度及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资金需求的基础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股东大会授权的额度及范围内进行现金管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