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发行概况
发行股数:1,600 万股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1.00 元 预计发行日期:200*年*月*日
发行价格:*元/股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6,200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200*年*月*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庆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公司其他股东池旭明、吴宗泽、金良荣、陈利平、杨亚平、赵晖、蒋旭升、俞尚东、方琳、陈玉花、方永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除上述承诺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李庆跃、池旭明、吴宗泽、金良
荣、陈利平和监事杨亚平、俞尚东、方琳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声 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4,600万股,本次拟发行1,600万股,发行后总股
本为6,200万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庆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
其持有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公
司其他股东池旭明、吴宗泽、金良荣、陈利平、杨亚平、赵晖、蒋旭升、俞尚东、
方琳、陈玉花、方永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其持有的股份(包括由该部分
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除上述承诺外,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李庆跃、池旭明、吴宗泽、金良荣、陈
利平和监事杨亚平、俞尚东、方琳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 根据2007年2月11日召开的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为:
2006 年度利润分配完成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中的15,000,000 元归老股东享
有,并在本次发行前进行分配。该次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连同2007 年1 月1
日至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根据公司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对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
进行了分配,其中归老股东享有的15,000,000 元滚存利润已于2007 年11 月14
日分配完毕。以2007 年6 月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计算基础,该次利润分配实
施后,公司的净资产相应减少至86,167,240.71 元,每股净资产下降至1.87 元。
该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剩余的未分配利润25,993,751.35 元(按公司2007 年6 月
30 日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计算)连同2007 年6 月30 日至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
润由本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三、 2007年1~6月、2006年度、2005年度、2004年度,公司取得的非经常性
损益分别为422.30万元、445.22万元、283.09万元、306.30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
的比例分别为28.71%、15.78%、13.35%、23.23%,非经常性损益的主要构成为
公司获得的各项政府补助,分别为415.40万元、461.50万元、293.55万元、328.6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2007年1~6月、2006年度、2005年度、2004年
度净利润分别为699.61万元、1,827.56万元、1,460.69万元、853.51万元,每股收
益分别为0.15元、0.40元、0.32元、0.19元。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财政补贴优
惠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如降低或者取消,可能对本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 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和销售回款(即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
到的现金)在会计年度内分布不均衡,一般情况下,下半年高于上半年。2006
年度、2005年度和2004年度,公司在下半年(7~12月)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当
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28%、56.31%和58.30%;下半年的净利润占公
司当年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61.31%、57.94%和53.04%;下半年销售回款占公司
当年全部销售回款的比例分别为61.47%、61.69%和46.73%。
五、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
(一)人民币持续升值的风险
公司产品90%以上出口。报告期内公司出口产品以美元为主要结算货币,进
口原材料主要以日元、美元结算,进口设备主要以日元结算,其余采购原材料、
设备和主要费用支出以人民币支付。如果人民币保持对美元、日元的持续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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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有利于降低原材料、机器设备的采购成本,但会对产品出口造成不利影响。一
方面,如果人民币标价不变,则出口产品外币标价上升,可能削弱公司产品在国
际市场的比价优势;另一方面,如果以外币标价不变,则相应人民币标价下降,
相当于产品价格下降,产品销售收入可能减少;此外,公司还可能遭受出口收入
转化成人民币时的汇兑损失。
预计未来几年,公司产品出口和原材料、设备进口格局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通过国际市场采购和销售的金额可能进一步增
加。因此,人民币持续升值可能对公司经营成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依赖国际市场的风险
公司为顺应石英晶体元器件的全球市场需求,产品主要用于出口,且随着
产品档次的提升,出口比例维持在较高的水平,公司2007年1~6月、2006年度、
2005年度和2004年度的产品出口比例分别为95.47%、92.20%、94.67%和86.37%。
出口地区主要集中在中国台湾、新加坡和日本等地,产品的最终客户多为大型跨
国公司。一方面,世界经济的景气程度和国际信息产业的发展变化,将可能对本
公司出口业务带来影响。另一方面,尽管目前公司产品出口尚不存在贸易壁垒,
与进口国(地区)发生贸易摩擦的可能性较小,但并不排除未来可能在知识产权
纠纷、反倾销调查和技术贸易壁垒等方面出现不利变化,因而存在一定的国际市场风险。
(三)产品价格下降的风险
本公司主要产品为石英晶体谐振器,其销售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5%以上。
公司通过加大新产品的研发和产品结构优化力度,提高附加值较高的SMD 石英
晶体元器件的销售比重,从而增强对下游产品价格波动的承受能力并保持相对稳
定的综合毛利率,2007 年1~6 月、2006 年度、2005 年度和2004 年度石英晶体
谐振器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8.92%、27.42%、25.89%和23.92%。
尽管国际、国内市场对石英晶体元器件需求量近年来一直保持较快的增长
速度,但随着技术进步、规模化生产以及石英晶体元器件市场竞争的加剧,主要
产品价格呈下降趋势;同时,下游行业如通信设备、家电、计算机等电子整机产
品价格持续下降,挤压了石英晶体元器件的利润空间。如果行业内产品价格仍保
持下降的趋势,而公司产品结构优化不足以弥补产品降价的负面影响,则主要产
品销售价格的下降将可能影响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四)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90 号文《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
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经金华市地方税务局批准,公司2006 年度、2005
年度、2004 年度因技术改造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额分别为171.61 万元、
188.88 万元、172.47 万元,上述抵免所得税直接增加公司当年净利润,所得税抵
免额分别占公司当年净利润的7.55%、10.83%、14.87%。如果未来国家关于技术
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
的影响。
本公司出口产品增值税采用“免、抵、退”的计算办法,根据《财政部、国
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财税[2003]222 号)的规定,自
2004 年1 月1 日起,公司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7 降为13%,这对公司的经营业
绩产生了一定影响,2004 年1~10 月,由于出口退税率的下降直接导致公司净利
润减少181.96 万元。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200 号文《关于提高
部分信息技术(IT)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从2004 年11 月1 日起本公
司经营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13%提高到1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
[2007]90 号文《关于调低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自2007 年7 月1
日起调整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本公司经营产品不在调整目录之列,仍执行
17%的出口退税率。
公司报告期内平均产品的出口比例为92.18%,按2008年开始企业所得税率
25%计算,未来公司产品出口退税率如果每下调1%,公司净利润将下降0.69%。
上述风险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
因素”一节关于上述风险的内容。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本招股意向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
人、东晶电子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保荐人、
主承销商
指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金华东晶 指 公司前身金华市东晶电子有限公司
发起人 指 李庆跃等12 个自然人
发行人律师 指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其前身上海立信长江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东大会 指 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发行 指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首次公开发行1,600 万股A股的行为
A 股 指 每股面值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元 指 人民币元
压电石英晶体元器件
指 利用石英晶体(即水晶)的逆压电效应(在外电场作
用下产生弹性形变的特性)制成的机电能量耦合的频
率控制元器件,因其较高的频率稳定度和高Q 值(品
质因数)以及主要原材料人造水晶价格较低等突出优
点,成为频率控制、稳定频率和频率选择的重要元器
件,主要包括谐振器、振荡器和滤波器三大类
谐振器 指 石英晶体谐振器,是通过在石英晶片两面镀上电极而
构成的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