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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制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8-24

嘉应制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4-026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24年8月23日。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网 络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4 年 8 月 23 日 上 午 9:15 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兼董秘黄晓亮先生(董事长朱拉伊先生因未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无法主持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9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89,100,8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260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62,478,7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10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26,622,0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497%。

  2、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9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5,594,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54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700,19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3,893,9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48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李能先生、姚远先生、曹邦俊先生、游永平先生、肖巧霞女士、黎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能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875,2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80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3,435,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302%。


  李能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姚远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5,13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3.091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938,0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4610%。

  姚远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曹邦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360,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408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2,920,6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035%。

  曹邦俊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游永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73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46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1,291,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728%。

  游永平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肖巧霞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9,078,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259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2,639,12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6972%。

  肖巧霞女士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黎林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7,710,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5358%。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1,271,3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2368%。


  黎林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郭华平先生、徐驰先生、李善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郭华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7,621,5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295%。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4,137,8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929%。

  郭华平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2,782,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70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9,298,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6881%。

  徐驰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善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3,951,92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89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40,468,2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923%。

  李善伟先生当选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高星女士、邹志忠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高星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5,361,9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582%。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878,223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535%。

  高星女士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邹志忠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193,928,8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553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0,445,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7257%。

  邹志忠先生当选为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张兴中 、闵鑫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结论如下: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君合(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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