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嘉应制药
股 票 代 码:002198
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理彪
住 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 4099 号英达花园****
通信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 4099 号英达花园****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权益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履行本报告书中所涉及义务的能力;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五、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释义......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4
三、其他情况......4
第三节 权益变动(持股)的目的......5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5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持股数量的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说明 ......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变动方式及变动情况 ......6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6
四、资金来源......9
五、本次权益变动标的股份的限制情况......9
六、本次权益变动中,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的情况说明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一、备查文件......12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12
声 明 ......13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乙方 指 刘理彪
甲方 指 黄智勇、黄利兵
嘉应制药、上市公司、公司 指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三)
刘理彪与黄智勇、黄利兵于2021年11月2日签署了《黄智
勇、黄利兵与刘理彪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转让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刘
理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增加25,505,096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03%。
刘理彪与黄智勇、黄利兵于2021年11月2日签署了《黄智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勇、黄利兵与刘理彪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
份转让协议》。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
《准则第15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报告书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 刘理彪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440582********3633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 4099 号英达花园****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太白路 4099 号英达花园****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
1、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公司股份数。
2、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理彪先生与黄智勇先生、黄利兵先生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第三节 权益变动(持股)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前景的看好,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公司股份。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加持股数量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上市公
司股份的计划。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021 年 11 月 2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黄智勇、黄利兵共同签署了《股份转
让协议》,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刘理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增加25,505,0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3%。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变动方式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黄智勇先生、黄利兵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黄智勇先生、黄利兵先生持有的 25,505,096股公司流通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公司已发行总股份数的 5.03%。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姓名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刘理彪 0 0 25,505,096 5.03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黄智勇先生、黄利兵先生与刘理彪先生于2021年11月2日签订了《黄智勇、黄利兵与刘理彪关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 1(转让方):黄智勇
甲方 2(转让方):黄利兵
乙方(受让方):刘理彪
一、协议转让价格
甲方同意将持有嘉应制药的 25,505,096 股流通股份转让给乙方,标的股份的
转让价格为:8.38 元/股,转让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213,732,704.48 元(大写:贰亿壹仟叁佰柒拾叁万贰仟柒佰零肆元肆角捌分)。
二、定金支付
1、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向甲方 1 指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
6,300 万元(大写:陆仟叁佰万元整)、向甲方 2 指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 200 万
元(大写:贰佰万元整),作为乙方履行本次股份转让的定金。
(1)甲方 1 指定以下账户:
账户名:黄智勇
(2)甲方 2 指定以下账户:
账户名:黄利兵
2、上述乙方支付的合计 6,500 万元定金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过户后,转为
合同支付款项。
三、转让方式及转让款支付
1、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上述标的股份转让至乙方股票账户名下。
2、乙方向甲方合计支付人民币 6,500 万元定金后,甲方应在取得完税凭证
后立即启动本次股份转让的程序,经交易所审核通过本次股份转让并出具股份转让确认意见书后 5 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全部股份过户至乙方股票账户名下。剩余款项人民币 148,732,704.48 元(大写:壹亿肆仟捌佰柒拾叁万贰仟柒佰零肆元肆角捌分),乙方同意在全部股份过户至乙方股票账户名下后 8 个月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其中,向甲方 1 指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 146,542,704.48 元(大写:壹亿肆仟陆佰伍拾肆万贰仟柒佰零肆元肆角捌分)、向甲方 2 指定的账户支付人民币 219 万元(大写:贰佰壹拾玖万元整))。
四、税费与过户
1、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所有税收与行政收费等费用,凡法律、行政法规有规定的依规定办理,无相应规定的根据自行承担的原则处理。
2、在本协议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交易所申请股份协议转
让,经交易所审核确认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须依法缴纳本次股份转让所应缴纳的税费。在甲方取得完税凭证后 2 个工作日内,双方即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标的股份的过户。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标的股份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未有司法、行政冻结与质押担保等权利限制的情形。
2、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足额收取股份转让款。
3、甲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将标的股份转让至乙方股票账户名下。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义务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及时足额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
2、乙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获得标的股份的所有权。
(三)甲乙双方均同意积极配合上市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向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交易履行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
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甲方未按照协议的约定将标的股份过户给乙方的,则甲方须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
2、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将标的股份转让款及时足额支付给甲方的,则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七、保密
本协议为保密资料,协议各方必须采取措施严以保密,除依法披露外,不得外泄。
八、争议的解决
因签订、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