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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制药: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03

嘉应制药: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3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8月2日(星期一)下午13:30;

    (2)网络投票:2021年8月2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代理董事长代会波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68,603,8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2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51,790,4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813,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

    2、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7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0,864,97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4,051,6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6,813,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朱拉伊先生、冯彪先生、徐胜利先生、黄晓亮先生、陈程俊先生、黄志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全部当选,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1.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朱拉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9,800,6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7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32,061,851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88%。

    1.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冯彪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928,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3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18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45%。

    1.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胜利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3,878,1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6,139,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9%。

    1.4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黄晓亮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510,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2,771,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8%。

    1.5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陈程俊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517,4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1,778,6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56%。

    1.6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黄志瀚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4,96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4%;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7,228,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2%。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肖义南先生、徐驰先生、郭华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全部当选,三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后无异议,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肖义南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6,726,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96%;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18,988,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2%。

    2.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徐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1,29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67%;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558,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33%。

    2.3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郭华平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86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3,129,3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4%。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范杰来先生、赖义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上述人员全部当选,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3.1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范杰来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0,540,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2%。

    3.2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赖义财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9,539,2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62%。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847,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1,67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9,108,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弃权1,67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847,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弃权1,67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9%。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29,108,4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31%;反对8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弃权1,67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游广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结论如下: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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