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1-041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
或处罚情况及整改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维护投资者利益,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及相应落实情况
公司最近五年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2 份警示函,深交所出具的 2 份监管函。
(一)广东证监局监管措施情况
1、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
的《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17]22 号),警示函中指出 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2 月 10 日,
公司历任董事李祥厚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无法履行董事职务。公司迟至
2017 年 4 月 19 日在对深交所关注函回复公告中才披露,公司未及时披露董事被
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信息,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予以警示。
整改情况:收到该警示函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相关责任人也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公司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落实内部问责。通过加强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相关规则的学习,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2、2018 年 11 月 7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
的《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书([2018]88 号、[2018]89 号),警示函中指出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
行为: 2017 年 10 月 27 日,公司披露 2017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预测 2017 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 3,400 万元至 3,800 万
元。2018 年 1 月 31 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将 2017 年度净利润修
正为-5,900 万元至-6,900 万元。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披露业绩快报,预
计 2017 年度净利润为-6,381.75 万元。2018 年 4 月 27 日,公司在年度报告
中披露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2.15 亿元。公司 2017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
公告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净利润与 2017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有关规定。 嘉应制药相关当事人,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整改情况:收到该警示函后,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落实内部问责。公司将继续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学习和领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依法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收到广东证监局〈关于对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84)。
(二)深交所监管措施情况
1、2017 年 6 月 1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纪律处分事先告
知书》(中小板处分告知函【2017】第 22 号)。告知书中指出公司 2017 年 4
月 11 日,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的情况下,公司擅自将 7 名自然人股东(股东林少贤、颜振基、张衡、陈磊、周应军、熊伟、陈鸿金)相关承诺事项的有效期,
由原本长期有效变更为有效期至 2016 年 12 月 12 日。同时,公司在 2014 年度报
告、2015 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相关承诺事项的有效期均为长期有效,2016 年年报中公司擅自将相关承诺履行情况变更为履行完毕。综上,公司存在信息披露违规的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第 17.2 条、
第 17.3 条、第 17.4 条、第 17.5 条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作出通报批评的处分。
整改情况:收到该处分告知书后,针对告知书指出的问题,公司严格按照要求,积极整改,落实内部问责,要求信息披露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提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力度,切实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2、2018 年 7 月 5 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纪律处分事先告知
书》(中小板部处分告知书【2018】第【25】号),函中指出 2018 年 2 月 28
日,公司披露的《2017 年度业绩快报》,预计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6,381.75 万元。4 月 24 日,公司披露 2017 年年度报告,2017 年度经审
计净利润为-2.15 亿元。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与业绩快报预计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差异值为-1.51 亿元,占经审计净利润的比例为 70.23%,因公司未及时披露业绩快报修正公告。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依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17.2 条和第 17.3 条的规定,深交所拟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
报批评的处分;
整改情况:收到该处分告知书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深刻反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公司严
格按照要求,积极整改,落实内部问责。公司将继续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学习和领会,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公司最近五年收到的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下发的其他监管关注文件
(一)问询函
序号 函件标题 发函日期 监管部门 公司回复公告索引
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 中小板公 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8日披露的
1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 2016-12-26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
问询函【2016】第 584号) 司管理部 复公告》(公告编号:2016-032)
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 中小板公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
2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 2018-2-2 司管理部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
问询函【2018】第 138号) 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05)
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 中小板公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1 日披露的
3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 2018-2-22 司管理部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
问询函【2018】第 204号) 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12)
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 中小板公 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8 日披露的
4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 2018-7-30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的问询
问询函【2018】第 587号) 司管理部 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8-058)
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 中小板公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
5 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 2020-10-27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问
问询函【2020】第 189号) 司管理部 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对于上述函件,公司均按时向深交所提交了书面回复,公司不存在因上述函
件涉及事项受到深交所处罚的情形。
(二)关注函
序号 函件标题 发函日期 监管部门 函件主要内容
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 中小板公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4 月 19 日披露的
1 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 2017-4-13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
关注函【2017】第 97 号) 司管理部 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 中小板公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4 月 19 日披露的
2 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 2017-4-17 司管理部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
关注函【2017】第 99 号) 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 中小板公 详见公司于 2017 年5 月 10 日披露的
3 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 2017-5-2 司管理部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
关注函【2017】第 125号) 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7-027)
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 中小板公 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5日披露的《关
4 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 2021-2-25 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关注函
注函【2021】第107号) 司管理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关于对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