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联集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致 歉 函
尊敬的中小股东、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监管部:
2018 年 7 月 25 日,本公司与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
“上市公司”)股东陈泳洪、黄智勇、黄利兵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三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共计 81,246,096 股股份(占总股本16.01%)对应表决权的委托本公司行使,同时本公司承诺对上市公司进行增持股份:计划在未来 12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连续竞价、大宗交易)增持不低于上市公司总股本 5%比例的股份。
2019 年 7 月 15 日,本公司申请、经上市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本公司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延长 12 个月(即截止期限延长至 2020年 7 月 25 日)。
截止 2020年 7月 24 日(周五),本公司仅完成增持股份数 805,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16%,离承诺完成增持不低于 5%比例的股份数量存在较大差距,本公司未在预定期限内完全履行增持承诺,本公司深表遗憾,也在此向各位中小股东、深交所中小板监管部门表示歉意。
本次增持没有如期完成原因,主要系本公司资金筹措不到位,在今年疫情期间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导致的;公司后续若有增持想法,必将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并与表决权委托方(一致行动人)共同商议
制定增持方案,并提交议案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再行实施。
本公司最后在此诚恳向中小股东、深交所中小板监管部门等表达歉意!
中联集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0 年 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