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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应制药: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22

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18—041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也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5月21日上午10:00;

    (2)网络投票:2018年5月20日—2018年5月2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15:00—2018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东升工业园B区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泳洪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75,569,3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5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168,406,4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162,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

    2、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2,121,1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4,958,2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7,162,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569,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569,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569,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569,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121,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569,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569,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62,121,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8,406,4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2%;反对7,162,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54,958,2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7%;反对7,162,9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独立董事周兰女士代表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大会作了2017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李志强律师、陈说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结论如下: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