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32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具体情况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 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24 年 5 月 8 日、2024
年 5 月 9 日、2024 年 5 月 10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更正、补充之情况。
2.近日,公司关注到相关媒体发布了关于《st 证通及董事长曾胜强被起诉追讨 500 万并购顾问费》的相关报道并得到了部分网络及媒体转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诉讼案件正在法院审理中,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开庭传票,公司已委托专业律师处理相关案件,后续公司将密切跟踪该案件进展情况,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除此以外,公司未发现其他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一切正常,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或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
报告》等相关公告,有关公司经营情况,请投资者查阅上述报告。
3.公司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4.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