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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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资金额度进行委托理财,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基本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
2.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资金状况,使用任一时点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4.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投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的低风险型理财产品的产品。不得用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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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5.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事宜。
7.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该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审批程序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委托理财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
虽然委托理财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故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操作风险
委托理财事项由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可能会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委托理财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将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机制进行控制。
(二)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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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
3.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审计委员会汇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充分保障股东利益。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一致同意该委托理财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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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