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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通电子: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通电子: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2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 年度,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勤信审字【2024】第 1987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四项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自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3.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6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证通电子”变更为“ST证通”,证券代码仍为002197,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一、股票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仍为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证通电子”变更为“ST证通”;

  3.股票代码仍为“002197”;

  4.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4年5月6日;

  5.公司股票停复牌起始日:2024年4月30日开市起停牌,2024年5月6日开市起复牌;

  6.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5%;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证通电子的财务报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存在如下重大缺陷: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六)及十六(一)所述,2020 年度证通电子向深圳市永泰
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工程款名义支付 39,986,894.0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笔款项一直挂在其他应收款中。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确定该笔资金的最终去向;同时无法判断其余额是否可以全部收回。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证通电子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在证通电子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审计中,我们已经考虑了上述重大缺陷对
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的影响。本报告并未对我们在 2024 年 4 月 28
日对证通电子公司 2023 年财务报表出具的审计报告产生影响。”

  由于出现上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事项,中勤万信对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四)款规定:公司最近一年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者鉴证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三、实施其他风险经营的有关事项的提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申请于2024年4月30日停牌一天,自2024年5月6日复牌恢复交易并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由“证通电子”变更为“ST证通”,证券代码仍为002197,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10%变为5%。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尊重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判断,公司管理层已对《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所述的事项进行了初步梳理,已识别出上述重大缺陷,为进一步强化风险合规意识,加强内控管理,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公司将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1.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则》等相关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更正及追溯调整。

  对2023年度其他关联方为客户回款提供资金支持形成的利得计入所有者权益;对于利益相关方资金占用,将其计入其他应收款。

  2021年及2023年利益相关方占用资金已经全部偿还给公司。对于截止报告发出日尚未收回的相关2020年资金占用,公司已责成商务、财务部门积极催收回款,并已启动内部追责流程。

  2.公司将加强财务人员学习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业务水平;加强财务部与业务部门的沟通,要求财务人员深入业务部门,切实掌握业务情况,以保障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财务报告编制流程必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4号——财务报告》的要求,切实履行报告各环节授权审批职能,包括编制方案的审批、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的审批、重大交易和事项会计处理的审批,对财务报告内容的审核审批等。

  3.加强对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风险管理,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必须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降低决策失误的风险。加强业务流程执行管控,依据《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事业部的授权手册》,通过相应钉钉审批流程严格执行各类业务的授权审批,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付款审批及资金管理流程。
  4.加强内部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职能。将定期报告、专项核查等审计结果和建议,形成工作指导意见输出到管理实践当中,指导内部管理工作的规范运作;严格规范信息披露流程,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每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确保信息披露的全面和准确;加强信息披露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对信息披露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对信息披露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5.加强对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加强对公司治理、财务规范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的相关培训,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董监高等“关键少数”的规范意识和履职能力。

  6.加强信息传递,确保双向沟通渠道顺畅,董事会办公室应将公司的重大信息、行业信息、外部分析师报告和监管政策解读等材料及时传递给董事、监事和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管人员,并加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与员工、股东、客户等各方的沟通,确保公司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公司董事会将对整改措施认真逐项落实,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内部控制管理,继续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杜绝类似事项发生,切实维护好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五、实行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

  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期间,公司将通过电话、邮件、互动易等方式接受投资者的咨询,在不违反内幕信息保密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安排相关人员及时回应投资者的问询。

  联系地址:深圳光明区同观路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 楼

  联系部分: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26490118

  邮箱:ir@szzt.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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