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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通电子: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09

证通电子: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3-045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5 年。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3.若本合同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近日,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移动”)在长沙市签署的《湖南移动2023年云谷合作机房原址扩容租赁合同(深圳证通)》(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公司向长沙移动提供的服务内容为IDC机房建设、机柜租赁、机房设备维护、机房管理等服务,合同总金额上限约为人民币41,178.71万元(含税金额),具体金额以最终实际结算的金额为准,本合同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公司与长沙移动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合同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合同签署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行为,根据《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本合同签署及执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121984812

  负责人:李波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中路三段446号

  成立日期:2002年02月06日

  经营范围:移动通信网络的建设和投资;经营移动通信业务(包括话音、数据、多媒体等);IP电话业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以及基于移动通信业务的各类增值业务;经营与移动通信业务相关的系统集成、漫游结算清算、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移动通信设备的维修、安装、工程 施工;出售、出租移动电话终端设备及零配件并提供售后服务。(不含前置审批和许可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2.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长沙移动发生类似业务的交易金额及占营业收入比重情况如下:2020年发生交易金额为2,333.44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1.76%;2021年发生交易金额为3,312.99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2.64%;2022年发生交易金额为4,478.74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3.66%。

  3.履约能力分析:根据长沙移动与公司过往的业务合作及资金偿付情况,长沙移动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出租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1.主要内容:

  本合同约定的出租方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的机房及其它租赁物的具体地址及位置为:长沙市望城区大泽湖街道证通云计算大数据科技产业园2#数据中心;建筑面积17,696.13平方米。

  出租方在上述机房内按照承租方要求进行IDC机房建设,建设完成后出租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承租上述机房用于IDC机房建设使用,承租方在租赁机房中需要的位置安装支撑用立杆(拉线塔)、屋顶塔并安装通信天线,从户外引入光缆和电缆至机房。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出租方出租的IDC机房规格和技术要求按照《机柜规格技术规范》《IDC机房租赁项目技术规范书》。出租方应按照《IDC机房设备维护界面及工作要求》和《核心机楼动力配套维护考核细则》的要求进行维护和机房管理,承租方将按照要求对出租方进行考核。

  本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出租方须完成2号栋机房三楼480个机架的建设及交付。后续出租方以书面形式向承租方提交机架建设需求,承租方在接到建设需求后3个月内完成,机架租赁数量上限为1,000个。

  2.合同金额:本合同含税上限金额为人民币41,178.71万元。

  3.合同生效时间及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自较迟的签署日起生效,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年。

  4.履行期限: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5.结算方式:本合同按照每三个月的时间进度,采用先销后结模式,在承租方与承租方客户签署机架租赁协议并进行机架验收交付后,按照承租方已交付机架的功率及数量与出租方进行按实结算,按每三个月支付租赁服务费。

  6.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责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营IDC业务为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致力于为各大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数据中心服务,本次公司与长沙移动签署合同,标志着公司优质合作伙伴对公司能力的高度认可,有利于提升公司在业内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加强公司在IDC及云计算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扩大公司的市场空间,完善公司业务的战略布局。

  本合同金额约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33.62%,若合同顺利实施,将对公司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金额以经审计数据为准。本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五、风险提示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湖南移动2023年云谷合作机房原址扩容租赁合同(深圳证通)》。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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