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40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5
月 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5 日、5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一一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公司在 2018 年 7月 3 日至 2019 年 7 月 3 日期
间已回购的存放在回购专用账户的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7 月 3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
时)会议、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
案》;于 2018 年 11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股份回购期限自 2018 年
7 月 3 日起至 2019 年 7 月 3 日止;于 2019 年 2 月 28 日、2019 年 3 月 20 日分别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以上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回
购股份进展暨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5),截至 2019 年 7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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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7,802,746 股,占公司当时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 1.51%,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次涉及受让股票数量为 7,802,746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51%。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和非交易过户情况
1. 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 0899275198。
2. 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不超过 3,019.66 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
份份额为 1 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上限为 3,019.66 万份。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3,019.66 万元,实际认购份额为
3,019.66 万份,实际认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上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公司不得向参加对象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参加对象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公司于2021年6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开立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回购股票已于 2021年 6 月16 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为 7,802,746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1.51%。
根据公司 2021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48 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
2021 年 6 月 16 日)起分三期解锁,解锁比例分别为 40%、30%、30%。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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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构成《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之间无关联关系,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
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