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1-006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增加一致行动人
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忠桂女士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计划属于一致行动人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一、本次内部转让概述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许忠桂女士的《告知函》,因家庭资产规划需要,许忠桂女士拟以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给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科新43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并与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该私募基金由许忠桂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先生共同 100% 持有。
本次股份变动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内部进行的转让,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的比例和数量发生变化 。
二、本次内部转让的主要内容
1.转让原因:家庭资产规划;
2.转让方式:大宗交易;
3.转让价格:根据转让时市场价格确定;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4.拟转让股份性质:无限售流通股;
5.拟转让期间: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即 2021 年 1 月 16 日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
6.拟转让比例及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2%,即不超过 1,030 万股。
许忠桂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曾胜强先生将与该私募基金签署《一致行动协议》。
三、其他相关事项
1.许忠桂女士将根据家庭资产规划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计划。本股份转让计划存在转让时间、数量、交易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2.本次股份转让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计划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构成发生变化,其合计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4.私募基金通过本计划受让的公司股票将与许忠桂女士的持股合并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股份转让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许忠桂女士出具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