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1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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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股份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14日、7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股份回购期限自2018年7月3日起至2019年7月3日止;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2019年3月20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的议案》。以上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已实施完成上述股份回购事项,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
1、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当日回购股份数402,2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9月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首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公司分别于2018年8月4日、2018年9月5日、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1月3日、2018年12月4日、2019年1月4日、2019年2月13日、2019年3月5日、2019年4月4日、2019年5月8日、2019年6月4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实际回购股份区间为2018年9月19日至2019年7月1日,累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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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802,7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其中最高成交价为8.3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22元/股,合计支付的总金额约为人民币6,109.21万元(含交易费用)。
4、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情况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最终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回购金额已达回购预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预案中回购金额的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经公司通过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查询系统查询,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且自有资金充足,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维护公司资本市场的形象。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既定预案,自2019年1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实施以来,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2,959,065股。
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此期间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将在条件成熟后尽快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并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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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