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3-009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
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
股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汽车”)及一致行动人中振汉
江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振汉江”)通知,获悉卓越汽车和中
振汉江已将所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 否 本 次 占 其 占 公 是否为 质
是否为 质押 质 押 质
股东 为 控 质 押 所 持 司 总 限售 押
股股 股(如 补充质 起 到 期 权
名称 数量 股 份 股 本 用
东 或 是, 押 日 人
比例 比例 始日 途
第 一 注明限
大股
售类
东及
一致 型)
25, 62.50 5.01% 否 否 2023 9999 湖州 《股
000,0 % 年 1 年 01 智驱 份转
00 股 月 17 月 01 科技 让协
卓 越
汽 车 日 日 产业 议》
有 限 是
发展 履约
公司
有限 保证
公司
20, 100% 4.01% 否 否 2023 9999 湖州 《股
000,0 年 1 年 01 智驱 份转
中 振 00 股 月 17 月 01 科技 让协
汉 江
装 备 日 日 产业 议》
科 技 是
发展 履约
有 限
公司 有限 保证
公司
二、股东所持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止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中振汉江
装备科技有限公司、张敏先生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东 持 股 数 持股比 累 计 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
名称 量(股) 例 押 数 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况
(股) 比例 比例 已 质 押 占已质 未 质 押 占 未
股 份 限 押股份 股 份 限 质 押
售 和 冻 比例 售 和 冻 股 份
结 情 况 结 情 况 比例
(股) (股)
卓越
汽车 40,000, 8.02% 40,000, 100% 8.02% 0 0 0 0
有限 000 000
公司
中振
汉江
装备 20,000, 4.01% 20,000, 100% 4.01% 0 0 0 0
科技 000 000
有限
公司
张敏 33,626, 6.74% 33,272, 98.95% 6.67% 0 0 0 0
337 972
合计 93,626, 18.77% 93,272, 99.62% 18.70% 0 0 0 0
337 972
注: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
五入所造成。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2023 年 1 月 1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签
署<股份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
008),《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卓越汽车将其持有的方正电机 25,000,00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01%)以及中振汉江持有的方正电机
20,000,000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01%)转让给湖州智驱科技产
业发展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质押系为履行《股份转让协议》及支付保证金
的履约保证,目前上述股份变更事项正在申请办理深交所合规确认函。
(二)公司控股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
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 4500 万股,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
量 93,272,972 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9.62%,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8.70%,对应融资余额 12,000 万元。
(三)控股股东卓越汽车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