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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正电机: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7

方正电机: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1-038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正电机))分别于 2019年 9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2019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2019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2019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 2021 年4 月 24 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及锁定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2,956,050股,成交均价为人民币 5.08 元/股,成交金额为 14,999,339 元,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不存在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持
有人的意愿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 12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锁定期满后的 12 个月内,管理委员会有权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出售所购买的公司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取得的标的股票,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主体必须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上述敏感期是指: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 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24 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内
完成购买。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如持有的公司股票仍未全部出售或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持有人,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5、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含)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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