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0-052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并签订合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丙方) 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株洲”或“甲方”)、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城市”或“乙方”)、长沙智轨零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智轨”或“丁方”)、长沙时代智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沙时代”或“戊方”)签订《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协议书》共同投资成立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
2、本次交易尚需协议中各方条款更加明确后,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按照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本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该议案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审议的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2020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湖南中车
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并签订合资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
公司、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长沙智轨零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时代智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协议书》。二、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时代路 169 号
法定代表人:李东林
注册资本:844,684 万(元)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产品及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普通机械、电机、电子产品、控制用计算机产品及软件、橡胶、塑料制品、电子元件、电子器件、电气绝缘材料研发、制造、检测、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大型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设计、制造、销售;风电场的建设、运营、咨询服务;电力建筑施工总承包;综合能源服务工程总承包;客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乙方: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先导路 179 号湘江时代 13-15 楼
法定代表人:邹特
注册资本:5,00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城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不动产开发、经营及配套建设;土地管理服务;实业投资;高科技产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创业投资;产业投资;文化旅游产业投资与管理;医疗领域投资;养老产业策划、咨询;资本管理;资产管理(不含代客理财);融资租赁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贸易代理;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商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健康管理;新能源汽车租赁;新能源汽车运营;基础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水
资源管理;水能源开发利用;水污染治理;房屋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丙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水阁工业区石牛路 73 号
法定代表人:顾一峰
注册资本:46869.493 万元
经营范围:新能源汽车电动机及控制器、微电机、缝纫机、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的加工、制造、销售,从事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设备租赁、新能源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丁方:长沙智轨零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 152 号岳麓高新区智芯科技楼裙楼一楼
执行事物合伙人:长沙智轨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周知义)
注册资本:4300 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戊方:长沙时代智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士路 152 号岳麓高新区智芯科技楼裙楼一楼
执行事物合伙人:长沙智轨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派代表:周知义)
注册资本:1200 万元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其他未列明商务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乙方: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丙方: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长沙智轨零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戊方:长沙时代智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为促进产业发展,甲方下属分公司城市发展事业部引入乙方、丙方两方作为战略投资者,并搭建员工持股平台(丁方)及跟投平台(戊方)。甲、乙、丙、丁、戊五方(以下简称“五方”或“合资各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多次协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各方的《合资意向协议》,就中车智轨项目进一步形成合作共识,同意以共同出资组建合资公司的方式进行合作,并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合作方式
(一)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按照法律法规及本协议有关规定共同组建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 亿元,各方的出资形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投资各方出资情况一览表
单位:万元
股东方 认缴出资 出资完成 出资 出资
额 时间 方式 比例
3,728 2020-10-20 货币
甲方 61.25%
20,772 2020-11-20 非货币
乙方 8,000 2020-10-20 货币 20.00%
丙方 2,000 2020-10-20 货币 5.00%
3,380 2022-12-31 货币
丁方 10.75%
920 2020-11-20 非货币
850 2020-10-20 货币
戊方 3.00%
350 2020-11-20 非货币
(二)股东各方的后续增资均以货币形式进行出资,但经股东各方另行协商一致的除外。
(三)合资公司暂定名为:湖南中车智行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核准注册名称为准)。
第二条 合资公司经营范围及事务执行
(一)经营范围
智轨电车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维保服务,智能轨道快运系统项目运维及售后维保服务,智能轨道快运系统项目投资、运营、检测认证、培训服务,智能轨道快运系统项目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及总包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实际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二)组织设置
合资公司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机构。同时,各方委派到合资公司的高管人员的薪酬,由合资公司依据同工同酬原则制定统一薪酬体系标准并发放。
1、合资公司设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设副董事长一名。
2、合资公司设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设职工监事 1 名,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
可以连派(选)连任。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3、合资公司设总经理 1 名、总经理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他经营层人员经党委研究决策后,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同时推进市场化选聘职业经理人。
第三条 收益分配
合资公司基于公司章程的约定,按照各股东方的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协议各方基于各自主营业务和资源优势,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共创发展机会,有助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加强和深化智轨产业领域的全面合作。本次签署合作协议符合公司产业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公司打造新能源汽车及智轨产业综合服务体系,促进公司整体可持续发展。
同时,本协议签订后,为保证合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不得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合资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除外)合作开发智能轨道快运系统,不得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合资公司及其全资、控股、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除外)合作成立公司或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技术支持,开展与合资公司相同或类似业务。
五、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协议各方尚未展开实质性的工作,签署合作协议短期内对公司经营成果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