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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山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16

岩山科技: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岩山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亦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星
期三)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唐安路 588 号上海皇廷世际
酒店三楼水晶厅。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可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的通知: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8)。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0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71,360,23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724,847,663 股的比例为 15.220671%。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1 人,代表有
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835,430,29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724,847,663股的比例为 14.593057%。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9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数为 35,929,9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724,847,663 股的比例为0.627614%。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 1:《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数 866,169,5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99.404300%;反对股数 5,063,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581102%;弃权股数 1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4598%。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220,917,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 97.704333%;反对股数 5,063,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239411%;弃权股数 1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5625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 865,940,6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99.378030%;反对股数 5,292,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607441%;弃权股数 12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14529%。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220,688,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 97.603098%;反对股数 5,292,9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340911%;弃权股数 12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55991%。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3:《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 865,166,3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99.289169%;反对股数 5,066,6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581470%;弃权股数 1,127,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29361%。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219,914,4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 97.260652%;反对股数 5,066,6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240826%;弃权股数 1,127,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498522%。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4:《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 865,060,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99.27697%;反对股数 5,165,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592808%;弃权股数 1,13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30222%。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219,808,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 97.213639%;反对股数 5,165,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284522%;弃权股数 1,134,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501839%。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5: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
方案的议案》

    5.0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同意股数 865,973,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99.381841%;反对股数 5,348,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613867%;弃权股数 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4292%。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220,721,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 97.617781%;反对股数 5,348,9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365678%;弃权股数 3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0165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0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同意股数 865,884,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99.371546%;反对股数 5,439,2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624230%;弃权股数 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004223%。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220,632,2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 97.57811%;反对股数 5,439,2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的 2.405614%;弃权股数 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16275%。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03 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同意股数 864,569,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99.220713%;反对股数 5,752,9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660232%;弃权股数 1,037,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19055%。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219,317,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 96.99684%;反对股数 5,752,9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544353%;弃权股数 1,037,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458807%。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0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

    同意股数 864,573,0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99.221080%;反对股数 5,748,3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659704%;弃权股数 1,03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19216%。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219,321,1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 96.998255%;反对股数 5,748,3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542319%;弃权股数 1,038,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4594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0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同意股数 864,648,9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99.229791%;反对股数 5,674,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651223%;弃权股数 1,0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18986%。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219,397,0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的 97.031823%;反对股数 5,674,49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509635%;弃权股数 1,036,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4585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5.06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同意股数 864,737,8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
例为 99.239993%;反对股数 5,585,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641020%;弃权股数 1,036,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118986%。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219,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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