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岩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修订对照表(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后实施)
一、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得
1 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 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
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除外: 的除外:
2 …… ……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第三十条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券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 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以及
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有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
3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 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4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 第四十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
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 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责任。 任。
…… ……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四十二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5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时,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外,
董事审议同意。 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 ……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第七十六条 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6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 ……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
表决。 表决。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3%以 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
上的股东可以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 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
事候选人。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对提案审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7 核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和提名股东应当提供候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
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董事会负责向股东公告。 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 公司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
名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对提案审核后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监事会和提名股东应当提供候选董事、监
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由董事会负责向股东公告。
……
第九十一条 股东大会决议应当及时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 第九十一条 召集人应当在股东大会结束当日,披露股东大会决
8 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 议公告,公告中应列明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 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表决方式、
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和通过的各项决议的详细内容。
9 第九十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第九十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
公司的董事: 公司的董事:
…… ……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10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
…… 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 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权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