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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四五: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2

二三四五: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3-026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6 月 8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唐安
路 588 号上海皇廷世际酒店三楼水晶厅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5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审议董事 7 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 7 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陈于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全体出席董事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补选产生的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简历详见附件):

  鉴于独立董事李健先生已辞去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董事会同意补选独立董事蒋薇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  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国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刊登于同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蒋薇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生。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复旦大学财务金融系管理学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CPA)。2009年7月至2016年12月在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创新投行部任高级经理、助理董事、董事职位。2016年12月加入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投资部总经理、海外中心CFO、助理总裁,现担任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蒋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李国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生,本科学历,公司
律师。2003 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得学士学位。曾就职于上海界龙印刷器材公司法务经理、销售经理。2014 年入职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任法务部经理。曾任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现任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并兼任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共事务部总监、上海瑞鑫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李国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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