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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四五: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31

二三四五: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22-033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亦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
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绣川路 998 号上海皇廷国际大酒店三楼水晶厅召开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2)。

    鉴于目前上海市仍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保障股东、股东代理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
法权益,经慎重考虑,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注意事项特别提示如下:基于上海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2021 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地点由“上海市浦东新区绣川路 998 号上海

皇廷国际大酒店三楼水晶厅”变更为“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 555 弄 2 号楼 9
楼公司会议室”。根据上海市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存在无法设置现场会议的风险,为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将同时设置线
上接入会议的方式。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暨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线上接入会议的人员采用电子签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 2022 年 5 月 30 日下午 14:00—16:00
召开;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2 年 5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
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时间为:2022 年 5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 555 弄 2 号楼 9 楼公司会议
室(根据上海市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为依法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同时了设置线上接入会议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于冰先生主持。

    6、会议的通知: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变更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暨疫情防控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2022-032)。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773,379,3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593,089,665股(即公司总股本
5,724,847,663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131,757,998股后的股数)的比例为13.827408%。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计 8 人,代表股份数为 743,405,5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3.29150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5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29,973,7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53590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

    8、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9、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持实体经济若干措施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线上接入会议的人员采用电子签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如下:

    1、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数 769,552,3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505170%;反对股
数 3,508,1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453611%;弃权股数 318,7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41219%。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24,300,4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97.013193%;反对股数 3,508,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738008%;弃权股数 318,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248799%。

    2、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 769,523,7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501472%;反对股
数 3,536,7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457309%;弃权股数 318,7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41219%。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24,271,8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96.990872%;反对股数 3,536,7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760329%;弃权股数 318,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248799%。

    3、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 769,552,3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505170%;反对股
数 3,508,1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453611%;弃权股数 318,7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41219%。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24,300,4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97.013193%;反对股数 3,508,1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738008%;弃权股数 318,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248799%。

    4、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报告》;

    同意股数 769,551,5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505066%;反对股
数 3,509,0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453728%;弃权股数 318,6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41206%。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24,299,6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97.012569%;反对股数 3,509,0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738710%;弃权股数 318,6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248721%。

    5、表决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数 769,991,4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561946%;反对股
数 3,386,0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437823%;弃权股数 1,7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00230%。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24,739,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97.355899%;反对股数 3,386,0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642712%;弃权股数 1,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001389%。


    6、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 769,585,0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509398%;反对股
数 3,340,2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431901%;弃权股数 453,9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58701%。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24,333,1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97.038715%;反对股数 3,340,2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606966%;弃权股数 453,9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354319%。

    7、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股数 747,496,50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6.653284%;反对股
数25,717,32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3.325319%;弃权股数165,48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21397%。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02,244,52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79.799152%;反对股数 25,717,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0.071696%;弃权股数 165,4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0.12915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8、表决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股数 769,766,4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532853%;反对股
数 3,475,9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449448%;弃权股数 136,8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17699%。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24,514,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97.180292%;反对股数 3,475,93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712876%;弃权股数 136,8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0.106831%。

    9、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股数 769,754,1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531263%;反对股
数 3,483,1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450379%;弃权股数 141,980 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18358%。

    其中:中小股东代表同意股数 124,502,2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的 97.170693%;反对股数 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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