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2 名。
1 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董事会中的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
民主选举产生。 民主选举产生。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一百四十四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七)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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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本次《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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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