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二三四五 公告编号:2018-057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412,065,2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3,412,065,24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4,435,684,822股。
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
6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6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6月
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股权激励限售股。
4、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33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1*****799 韩猛
3 01*****189 庞升东
4 01*****649 张淑霞
5 01*****270 包叔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6月11日至登记日:2018年
6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6月2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 新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58,240,873 4.64 - - 47,472,262 - 47,472,262 205,713,135 4.64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3,253,824,375 95.36 - - 976,147,312 - 976,147,3124,229,971,687 95.36
三、股份总数 3,412,065,248100.00 - - 1,023,619,574 - 1,023,619,5744,435,684,822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4,435,684,822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0.21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环科路555弄2号楼9楼
咨询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邱俊祺
咨询电话:021-64822345
传真电话:021-64822236
九、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二三四五网络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