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5 证券简称:海隆软件 公告编号:2014-063
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包叔平及一致行动人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
第九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包叔平及一致行动人公告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69号),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隆软件”、“公司”)于2014年2月13日公告了《上海海隆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本次要约收购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标公司为海隆软件,所涉及的要约收购股份为海隆软件除
收购人外的其他全体股东所持的股份。
本次要约收购海隆软件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例
流通股 15.06元/股 48,939,636股 43.18%
包叔平已分别与欧姆龙(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姆龙”)、上海慧盛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盛创业”)签订了《预受要约意向协议》,欧姆
龙与慧盛创业已承诺将以其目前持有之海隆软件股份接受本次包叔平发出的收
购要约。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截至要约收购报告书签署日,包叔平直接持有海隆软件3.79%的股份,通
过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控制海隆软件26.82%的股份,是海隆软件的实际控制人。
包叔平本次要约收购旨在加强对海隆软件的控制力,不以终止海隆软件上市
地位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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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自2014年4月8日开始,至2014年5月7日,共30
个自然日。其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14年5月5日、
6日、7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四、要约收购的约定条件
本次要约收购为向海隆软件除收购人以外的其他全体股东发出的部分要约
收购,要约收购价格为15.06元/股。
2013年12月12日,包叔平已与欧姆龙签订《预受要约意向协议》,欧姆
龙承诺在投资者包叔平对海隆软件股东发出要约收购后(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为准),将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载明的期限内以其目前持有的海隆软件
17,945,174股股份有效申报预受要约,并确保在要约收购期限内不撤回该等预
受要约,以实现在要约收购期限完成后向包叔平转让其所持全部或按照要约收购
相关规则所确定数额的海隆软件股份。
2013年12月12日,包叔平已与慧盛创业签订《预受要约意向协议》,慧
盛创业承诺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后,在包叔平对海隆软件股东发出要约
收购后(以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为准),将在要约收购报告书中载明的期限内以
其目前持有的海隆软件5,400,000股股份(具体股份数量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
门批准文件为准)申报预受要约,并确保在要约收购期限内不撤回该等预受要约,
以实现在要约收购期限完成后向包叔平转让其所持标的股份或按照要约收购相
关规则所确定数额的海隆软件股份。
除此之外,本次要约收购无其他约定条件。
2014年1月28日教育部财务司《批转<关于教育部上海交通大学所属上海
慧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接受要约方式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事项的批复>的通
知》(教财司函[2014]73号)批转了财政部教科文司《关于教育部上海交通大学
所属上海慧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接受要约方式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事项的
批复》(财教便函[2014]17号)。财政部教科文司批复的主要内容为:“经研究,
原则同意上海交通大学所属上海慧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接受要约方式转让所
持上市公司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事项,请将我司预审核意见及时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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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通知上市公司海隆软件,并依法进行信息披露。请严格按照《国有股东转让所
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证监会令第19号)等有关规定,在履
行相应的后续程序之后,尽快报我部审核确认。”
2014年2月13日,包叔平与慧盛创业就本次要约收购签署了《预受要约协
议》。《预受要约协议》的主要内容与2013年12月12日签署的《预受要约意向
协议》一致。慧盛创业将以此正式协议再次报教育部、财政部审核确认。
2014年4月11日,公司接到慧盛创业的通知,教育部财务司《批转<财政
部关于批复教育部上海慧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函>的通
知》(教财司函[2014]188号)批转了财政部《财政部关于批复教育部上海慧盛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函》(财教函[2014]36号)(以下简
称“财政部正式批复”)。
财政部正式批复的主要内容为:一、同意教育部上海交通大学下属上海慧盛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接受要约方式将所持上市公司上海海隆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4.76%的股份(共计540万股)转让给包叔平。转让价格按照海隆软件股份转让
公告日(2013年12月19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算术平均值
14.73元/股为基础,协商确定为15.06元/股。二、请教育部对此次股权转让行
为加强监督和管理,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并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
规定,及时办理后续相关手续。
根据上述正式批复,慧盛创业将以其持有的海隆软件540万股股份接受包
叔平及一致行动人的本次部分要约收购。
五、股东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1、收购编码为:99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