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3-052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
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30 在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九凤街 5 号公司 4 号楼 3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 名(其中董事澹台政融先生、独立董事唐斌先生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贾雄杰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的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贾雄杰先生、孟凡博先生、李明先生、王丽丽女士、荆剡林先生、李张林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与会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贾雄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孟凡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李明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提名王丽丽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提名荆剡林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提名李张林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
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马洪先生、唐斌先生、卢彦勤女士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唐斌先生、卢彦勤女士(会计专业人士)、金泽峰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任职期限的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因此唐斌先生的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25 日】。
与会的董事对以上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唐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卢彦勤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金泽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出具了审核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马洪先生、唐斌先生、卢彦勤女士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内容见附件三。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 凡谷电 子技 术股份 有限 公司章 程》 全文登 载于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工商备案登记有关事宜。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贾雄杰先生,1981 年出生,工程硕士学位,2000 年加入本公司,多年从事
滤波器产品设计开发、客户技术沟通、研发项目管理、产品线运营及市场管理等相关工作,历任研发设计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产品线总监、市场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贾雄杰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 35,000 股,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贾雄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贾雄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孟凡博先生,1982 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2005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在本
公司研发中心、市场部等部门工作,曾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任湖北惠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武汉鑫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梵谷昕泉资本管理(武汉)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溪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熙谷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光钜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曾任苏州华耀微电子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光钜半导体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
孟凡博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 39,138,141 股,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孟庆南先生与王丽丽女士之子,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孟凡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孟凡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明先生,1979 年生,大专学历,1998 年加入本公司,多年从事产品设计
开发、研发项目管理、研发技术管理、产品线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历任研发微波工程师、研发项目负责人、研发微波技术部经理、研发副总工程师、产品线副总经理等职务,曾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
李明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