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3-01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董事辞职暨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长、董事辞职的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4
月 6 日上午收到公司原董事长杨红女士、董事兼副总裁朱晖先生、董事钟伟刚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杨红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朱晖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副总裁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钟伟刚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申请》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辞职生效后,杨红女士将继续在公司任职,担任公司行政总监职务;朱晖先生将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凡谷陶瓷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钟伟刚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凡谷陶瓷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444,000 股(其中限制性股票150,000 股),朱晖先生、钟伟刚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681,000 股、684,203 股。上述人员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公司董事会对杨红女士、朱晖先生、钟伟刚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作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完成董事的补选及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上述人
员的辞职不会对公司董事会运作、日常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响。
二、增补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与公司主要股东商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李明先生、荆剡林先生、贾雄杰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明先生、荆剡林先生、贾雄杰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不设职工代表董事;李明先生、荆剡林先生、贾雄杰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其他说明
1、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长辞职及增补董事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为提高决策效率,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王丽丽女士(现时持有公司股票190,406,400股,占公司现时总股本比例为27.86%)于2023年4月7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函》,提议将上述《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公司董事会核查,王丽丽女士现时持有公司27.86%股份,其提案资格符合有关规定,临时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且临时提案于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作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第12.00号提案。
《关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15)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简历
李明先生,1979 年生,大专学历,1998 年加入本公司,多年从事产品设计
开发、研发项目管理、研发技术管理、产品线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历任研发微波工程师、研发项目负责人、研发微波技术部经理、研发副总工程师等职务,曾
任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2018 年 11 月 15 日离任),现任本
公司产品线副总经理。李明先生在无源器件方面有着丰富的设计及开发经验,主导开发的“薄壁拉伸滤波器腔体组合单元”等多项技术获得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李明先生现时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明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李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荆剡林先生,1978 年出生,大专学历,1998 年加入本公司,多年从事滤波
器产品设计开发、研发项目管理、产品线运营管理等相关工作,历任微波工程师、研发项目负责人、研发项目经理、项目管理部经理等职务,曾任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现任本公司国内产品线总监。荆剡林先生在无源器件方面有着丰富的设计及开发经验,主导开发的“一种 TE 模介质滤波器结构”等多项技术获得了国家实用新型专利证书。
荆剡林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 55,200 股(其中限制性股票 10,000 股),与
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荆剡林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
贾雄杰先生,1981 年出生,工程硕士学位,2000 年加入本公司,多年从事
滤波器产品设计开发、客户技术沟通、研发项目管理、产品线运营及市场管理等
相关工作,历任研发设计工程师、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产品线总监等职务,现任公司市场副总经理。
贾雄杰先生现时持有本公司股票 35,000 股(均为限制性股票),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贾雄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贾雄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