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46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股份数量 474.12 万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70%,其
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份数量为 421.20 万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6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股份数量为 52.92 万股,占行权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8%;行权价格皆为 5.10 元/股。
2、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 96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 86 人,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 10 人。
3、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4、本次行权股份上市流通时间为:2021年 9月 2日。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 年 1 月 2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为自 2019 年 1 月 30 日起至 2019 年 2月 12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佘文明)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该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8 人调整为 87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798.00 万份调整
为 792.00 万份;预留权益由 112.00 万份调整为 118.00 万份。除上述调整外,其
他条款未作任何改动。经董事会审议确定 2019 年 3 月 1 日为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
日,授予股票期权 792.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6.40 元/股,激励对象为 87 人。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2019 年 4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
涉及的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
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 792.00 万份,激励对象为 87 人。
7、2019 年 5 月 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确定 2019 年 5 月 30 日为股票期权的预留权益授
予日,授予股票期权 118.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6.40 元/股,激励对象为 11 人。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之法律意见书》。
8、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完成了《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
涉及的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 118.00 万份,激励对象为 11 人。
9、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因公司实施2018、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董事会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1,053.6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936 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 86 人;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数量调整为 117.60 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 10 人;行权价格由 6.40 元/股调
整为 5.25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期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10、2020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11、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结果与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说明
如上所述,2021 年 8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1、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因公司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5.25 元/股调整为 5.10 元/股。
2021 年 8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上述行权价格调整手续已办理完成。
2、行权结果情况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均已满足。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共 86 名,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21.20 万份,行权价格为 5.10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共 10 名,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52.92 万份,行权价格为 5.10 元/股。
本次实际行权人数 96 人(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分别为 86 人、10
人),实际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474.12 万份(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分别行权 421.20 万份、52.92 万份),行权价格为 5.10元/股。
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结果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三、本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等待期已届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5%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期
权登记完成日为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