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1-018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 4 月 25 日,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事务所”或“信永中和 ”)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信永中和事务所最早可追溯到 1986 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至今已有
30 多年的历史。2000 年,信永中和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2012 年,信永中和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注册资本为 3,600 万元。
信永中和事务所具有以下从业资质:
(1)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首批获准从事金融审计相关业务;
(3)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
(4)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
信永中和事务所是首批获得证券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了完备的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从事过大量各类证券服务业务,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专业队伍。
2.人员信息
信永中和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是谭小青先生,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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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股东)229 人,注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信永中和事务所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19.0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
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
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
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柴德平先生,199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3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殷明先生,199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彪先生,199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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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两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的收费基于信永中和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所负责任的程度、工作量及所需的工作技能确定。董事会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与信永中和事务所协商,确定公司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70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次续聘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信永中和事务所进行了充分了解、调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
前认可意见:(1)信永中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2)信永中和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满足公司委托事项的要求;(3)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聘请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拟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了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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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意见,认为:信永中和具有合法的证券从业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同时,信永中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作为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在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认真负责、扎实严谨。续聘事宜得到了我们的事前审核并认可,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九票赞同、零
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1 年度审计费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0 年度审计工作的评价;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