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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凡谷: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6-30

武汉凡谷: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武汉凡谷      公告编号:2020-044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行权的期权简称:凡谷 JLC1

    2、本次行权的期权代码: 037810

    3、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86 人,股票期权数量为 280.80 万份,占目
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42%,行权价格为 5.25 元/股。

    4、本次行权采用集中行权模式。

    5、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为:2020 年 6 月 29 日。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19 年 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时,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法律意见书》。

    2、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
为自 2019 年 1 月 30 日起至 2019 年 2 月 12 日止。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于本次激励对象的异议,并于 2019 年 2 月 15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19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 年 2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 1 名激励对象(佘文明)在知悉公司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公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该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首次授
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8 人调整为 87 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由 798.00 万份调整
为 792.00 万份;预留权益由 112.00 万份调整为 118.00 万份。除上述调整外,其
他条款未作任何改动。经董事会审议确定 2019 年 3 月 1 日为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
日,授予股票期权 792.00 万份,行权价格为 6.40 元/股,激励对象为 87 人。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6、2019 年 4 月 10 日,公司完成了《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
涉及的股票期权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完成的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 792.00 万份,激励对象为 87 人。

    7、2019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六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之法律意见书》。

    8、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完成了《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所
涉及的股票期权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完成的股票期权权益数量为 118.00 万份,激励对象为 11 人。

    9、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期权数量、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之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结果与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说明

    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
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因公司实施 2018、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对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调整,并注销部分期权。

    鉴于原激励对象胡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12 万份)、
罗爱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20 万份)因个人原因离职,根
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两名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32 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78 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 96 人,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780 万份,激励对
象调整为 86 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98 万份,激励对象调整为 10 人。
    公司因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故
而对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剩余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878 万份调整为1,053.60 万份,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 936 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数量调整为 117.60 万份,行权价格由 6.40 元/股调整为 5.25 元/股。

    截止 2020 年 6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
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股票期权的注销及调整事宜。

    如上所述,2020 年 6 月 4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条件已满足,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86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280.80 万份。本次实际行权人数 86 人,实际行权数量为 280.80
万份。本次激励对象行权结果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的情况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满足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说明
  1、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5%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个

                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5%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期

权登记完成日为 2019 年 4 月 10 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 2020 年 4 月 9 日届满,可
以进行行权安排。

    2、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成就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
 1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述情形,满足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行权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和/或其派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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