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002194 证券简称:*ST凡谷 公告编号:2018-121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21日、11月22日、11月2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82%,根据深交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管理层就相关问题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将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6、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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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分别于2018年10月31日、2018年11月7日、2018年11月8日、2018年11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03)、《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12)、《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13)、《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116)。
公司与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中心签署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协议》在公司《关于政府拟收储土地的议案》由公司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上述协议后续履约进程及本次交易能否在2018年度确认收益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在2018年10月31日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中对2018年度经营业绩做出了预计,上述业绩预计已将该交易产生的收益考虑在内。如果本次交易不能按计划实施或确认收益,可能影响上述业绩预计的达成。
若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可能于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因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
2、公司于2018年11月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111)等公告。本次转让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协议转让审核申请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若交易各方未按照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18年11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18-118)。本次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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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存在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导致本次回购实施受到影响的风险(适用于回购注销情形);本次回购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预案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本次回购存在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存在因股权激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股份或员工放弃参与持股计划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授出的风险。
4、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5、《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