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了第八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 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2 年度公
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439,939,326.64 元,母公司净利润 为 1,331,560,197.68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税后利润应先弥补以前 年度亏损,再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然后支付股利。公司可供分配的净利润 计算过程如下表:
单位:元
2022 年度 2022 年度净利润 期初未分配利润 计提法定盈余公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
① ② 积金③ (=①+②-③)
母公司 1,331,560,197.68 -244,947,038.79 108,661,315.89 977,951,843
合并报表 2,439,939,326.64 -249,174,286.31 108,661,315.89 2,082,103,724.44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基数,并遵循合并报
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故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
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77,951,843 元。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已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为积极回报股东,在保障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前提下,并充分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公司拟定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59,655,203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9.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54,462,098.94元(含税)。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若在本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分配,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金额。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拟定,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需求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是公司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履行对股东分红承诺的实际表现。
本次利润分配遵循了《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在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并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对股东进行分配。本次利润分配,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 100%;本次现金分红后,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本次现金分红总金额为 254,462,098.94 元(含税),不会出现超额分配的情形。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综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未来三年(2021 年-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结合了 2022 年度盈利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兼顾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兼顾了公司未来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100%;本次现金分红后,最近三个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公司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3)
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对该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拟定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监事会认为: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兼顾了公司正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也充分考虑了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暨 2022 年度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