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21)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融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成都融捷锂业”)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签署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以
下简称“《协议》”),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有效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成都融捷锂业同意将锂盐产品的相关业务委托给公司进行经营,公司同意接受该委托。委托期内,成都融捷锂业每年将向公司支付60 万元的托管费。
成都融捷锂业系公司参股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捷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有关规定,成都融捷锂业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签订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吕向阳先生、张顺祥先生、谢晔根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所涉及的金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融捷锂业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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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天府新区邛崃产业园区羊纵七路 18 号
法定代表人:苏康
注册资本:陆仟贰佰伍拾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83MA6CLH1573
经营范围: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等锂盐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矿石(不含煤炭、稀有金属)及锂系列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其它化工产品的经营(不含危化品);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主要业务发展和财务情况
成都融捷锂业主要业务包括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等锂盐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锂盐规划产能为 4 万吨/年,一期项目 2 万吨/年正在进行设备调试中。成都融捷锂业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如下:
2021 年 6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万元) 91,379.33 55,024.38
净资产(万元) 4,853.76 4,883.72
2021 年 1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万元) 3,663.72 0.00
净利润(万元) -29.95 -40.58
3、关联关系说明
成都融捷锂业为公司参股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融捷集团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的有关规定,成都融捷锂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融捷锂业注册资本 6,250 万元,规划建设 4 万吨/年锂盐产能,目前一期
2 万吨/年锂盐项目已完成建设,正在进行设备调试,即将进行联动试车。且成都融捷锂业为公司控股股东融捷集团控制的企业,企业信用情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项关联交易违约风险较小。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成都融捷锂业锂盐业务的经营管理权,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方面的权限,该等权限不存在任何瑕疵或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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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融捷锂业的基本情况详见“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考虑了公司为本次托管将发生的派驻管理人员相关薪资及差旅等费用的基础之上,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协商确定,本次关联交易费用为每年 60 万元,按季度结算支付。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其中甲方为公司,乙方为成都融捷锂业):
1、委托期内,公司将派出管理人员,负责成都融捷锂业锂盐业务的经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生产、销售、财务、人事等。
2、委托期内,锂盐业务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收益由成都融捷锂业承担。
3、委托期内,成都融捷锂业每年将向公司支付 60 万元的托管费,按季度支付。托管期限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支付。
4、公司为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托管安排和责任派驻成都融捷锂业的管理人员,其相关的薪资及差旅等费用由公司自行承担。
5、委托经营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限届满
后,双方将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新的协议。
委托期内,如成都融捷锂业与公司的同业竞争问题以其他方式消除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6、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本协议生效,并应当立即得以执行:
(1)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2)乙方的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协议;
(3)甲方的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协议。
六、交易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成都融捷锂业主营产品为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等锂盐系列产品,与公司的子公司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产品部分相同,为了避免控股股东融捷集团与公司可能发生的同业竞争,确保成都融捷锂业未来开展业务时与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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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不构成竞争关系或损害公司的商业机会,有利于未来公司锂盐产品业务的生产与经营稳定性,可以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成都融捷锂业需每年向公司支付 60 万元的托管费,将增加公司
2021 年 9 月份至 2022 年 12 月份的其他业务收入,但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1 年 1 月 1 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成都融捷锂业采购商品累计已发
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3,663.72 万元,销售商品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
8,023.30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成都融捷锂业主营产品为碳酸锂、氢氧化锂、氯化锂等锂盐系列产品,与公司的子公司四川长和华锂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产品部分相同,我们认为本次签订的《协议》能够有效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协议的签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我们对该议案投了赞成票。”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署的《融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21 年半年度相关事项及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融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