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1)
证券代码:002192 证券简称:路翔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9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辽宁省沥青采购代理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辽宁路翔交通技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路翔”)于近日与辽宁省交通厅就辽宁省交通系统路用
沥青的采购与供应签署了《2011 年度沥青采购供应委托代理合同》。
一、合同主要内容
合同标的:辽宁省交通厅委托辽宁路翔代理采购 20 万吨符合 JTG F40-2004
标准的重交沥青,并负责协调和办理辽宁省交通系统的沥青运输、储存业务,供
应最终结算数量按用户确认单数据实结算。
合同金额:本合同涉及金额大约 9 亿元(含税,并按照目前重交沥青市场均
价 4,500 元/吨计算)。除辽宁路翔向沥青生产厂家采购沥青的采购价格外,辽宁
省交通厅另外给予辽宁路翔代理费、运输费、保管费和加温费等,该几项费用也
计入沥青结算价格中,辽宁路翔的营业利润主要体现在上述几项费用上。合同履
行期为 2011 年度。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交易对方为辽宁省交通厅,与公司和辽宁路翔均不存在关联
关系:
2、交易对方与公司往期发生类似业务情况:
①2010 年度,交易对方与辽宁路翔签订《2010 年度沥青采购供应委托代理
合同》,代理采购重交沥青 15 万吨。具体详见 2009 年 9 月 9 日发布的《路翔股
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09-045)。经审计,2010 年度辽宁路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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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1)
与辽宁省交通厅发生的采购代理金额为 555,613,380.89 元。
②2009 年度,交易对方与辽宁路翔签订《2009 年度沥青采购供应委托代理
合同,代理采购重交沥青 6 万吨。具体详见 2009 年 5 月 27 日发布的《路翔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09-028)。经审计,2009 年度辽宁路翔与
辽宁省交通厅发生的采购代理金额为 138,351,271.85 元。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该合同的合同含税金额大约 9 亿元,约占公司 2010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的 76.09%。该合同为沥青代理贸易合同,其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遇国际原油价格的大幅波动,将影响合同总金额。
五、备查文件
辽宁省交通厅与辽宁路翔签订的《2011 年度沥青采购供应委托代理合同》
文本。
特此公告。
路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 年 3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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