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李德华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李德华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297,42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未达解锁条件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462,076,254 股减少至1,451,778,83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1,462,076,254元减少至1,451,778,834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及减资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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