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4-019
深 圳劲嘉集团股份有 限公 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除董事乔鲁予先生外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取得乔鲁予先生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的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批复、资金到账情况
2016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
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6 年 7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16 年 12 月 14 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
通过。
经 2017 年 6 月 23 日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17]996 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劲嘉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
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8,787,182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8.74 元,募集资金总额 1,649,999,970.68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4,750,000.00 元、
其他发行费用 631,869.91 元,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 1,624,618,100.77 元,募集资金于 2017 年
10 月 17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该事项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2100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649,999,970.68
减:发行费用 25,381,869.91
募集资金净额 1,624,618,100.77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236,431,102.79
减:投入金额 1,193,440,219.78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52,498.02
加:利息收入 61,820,654.06
减: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注 1】 110,000,000.00
减:现金管理(理财产品)【注 2】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3】 141,905,903.99
减:定期存款
募集资金余额(活期银行存款) 4,609,030.25
【注1】 详见后文三、(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注2】 详见后文三、(四)“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注3】 详见后文三、(五)“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结余情况如下:
期末银行存款余额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人民币元)
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 0039 2972 0300 3399 442 636,030.86
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 4438 9999 1010 0058 8640 0 3,972,999.39
合计 4,609,030.25
注:
1、鉴于“劲嘉智能化包装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 年 1 月 6 日,存放“劲嘉智能化包装升
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专户(银行账号:4425 01000034 0000 221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提交“撤销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2、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
1500 0106 1163 82),该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项目“山东新型 BOPP 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募
集资金的储蓄和使用。
3、鉴于“劲嘉新型材料精品包装项目”已结项,2021 年 10 月 21 日,存放“劲嘉新型
材料精品包装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371 0010 0100 2155 26)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4、鉴于“中丰田光电科技改扩建项目”已结项,2021 年 11 月 4 日,存放“中丰田光电
科技改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371 6010 0100 2092 8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富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5、鉴于“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 年 11 月 12 日,存
放“安徽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专户(银行账号:3918 0188 0000 5548 8)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熙龙湾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6、鉴于“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已结项,2021 年 12 月 17 日,存
放“贵州新型材料精品包装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北京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专户(银行账号:2000 0014 0515 0001 9061 814)中的所有余额已转
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提交“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7、鉴于“基于 RFID 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已结项,2022 年 11 月 23 日,
存放“基于 RFID 技术的智能物联运营支撑系统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银行账号:1580 4395 6123 83)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
日,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提交“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8、鉴于“山东新型 BOPP 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已结项,2023 年 7 月 13 日,存放“山
东新型 BOPP 薄膜及复合纸材料项目”募集资金余额的募集资金专户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银行账号:1500 0106 1163 82)中的所有余额已转入公司基本账户,同日,公司向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提交“撤销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并于当日完成账户销户。
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详见:附表 4。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08 年经股东大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
同),并经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二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平安银行深圳华侨城支行、兴业银行深圳华富支行、兴业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光大银行深圳熙龙湾支行、北京银行深圳南山支行、上海银行深圳君汇支行、交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等银行分别设立了账号为15804395
6123 83、3371 6010 0100 2092 82、3371 0010 0100 2155 26、3918 0188 0000 5548 8、2000 0014
0515 0001 9061 814、0039 2972 0300 3399 442、4438 9999 1010 0058 8640 0、1500 0106 1163 82、
4425 0100 0034 0000 2212 九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的审批程序,
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2018 年 4 月 9 日、2021 年 1 月 6 日与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
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