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0-070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劲嘉股份”)于 2020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按照相关规则编制了《回购股份报告书》,
具体内容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8,141,165 股,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 0.56%,最高成交价为 9.0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8.51 元/股,成交金
额为 72,065,692.55 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它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
2、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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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0 年 3 月 26 日)前 5 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76,924,200 股。公司每 5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 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19,231,050 股)。
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4、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5、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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