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5-035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5月5日,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201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基于上述,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5年5月13日。
2、授予价格:6.57元/股。
3、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及数量: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58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0万股。
4、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解锁时间安排如下: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5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期,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未来的36个月内分三期申请解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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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次解锁 40%
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次解锁 30%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次解锁 30%
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锁期内,若当期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请解锁。未按期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占目前总股本的
职务 (万股) 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220 0.17%
(58人)
公司实际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与公司于2015年5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中列示的名单完全一致。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3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48210002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5年6月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665.00万元,股本为人民币65,665.00万元。
根据贵公司2015年5月4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贵公司以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65,665.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转增6股的比例转增股本,除权基准日期为2015年5月12日。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5,665.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1,330.00万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5年6月1日止,贵公司已将未分配利润26,266万元和资本公积39,399万元合计65,665.00万元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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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公司2014年5月5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5年5月13日第四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规定,贵公司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黄丹阳等58人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220万股,授予价格为6.57元/股。经我们审验,截至2015年6月1日止,贵公司已收到黄丹阳等58位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行权220万股,缴纳货币资金出资款人民币1,445.4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2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贰拾万元整)。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65,665.00万元,股本人民币65,665.00万元,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8月7日出具瑞华验字[2014]48040001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6月1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131,550.00万元,实收资本人民币131,550.00万元。
三、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5年5月13日,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5年6月10日。
四、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9,300,000 2.23% +2,200,000 31,500,000 2.39%
1、国有法人持股
2、其他内资持股 29,300,000 2.23% +2,200,000 31,500,000 2.39%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29,300,000 2.23% +2,200,000 31,500,000 2.3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284,000,000 97.77% 1,284,000,000 97.61%
1、人民币普通股 1,284,000,000 97.77% 1,284,000,000 97.61%
三、股份总数 1,313,300,000 100% +2,200,0001,315,500,000 100%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1,315,500,000股摊薄计算,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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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每股收益为0.44元。
六、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13,300,000股增加至1,315,500,000股。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劲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授予前持有公司430,505,9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78%。本次授予完成后,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占公司新股本1,315,500,000股的32.73%。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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