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14-043
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4年5月5日,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2014年5月20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201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基于上述,公
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1、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4年5月20日
2、授予价格:9.3元/股
3、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及数量: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67人,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为1,465万股。
4、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
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解锁时间安排如
下: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5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内为锁定
期,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未来的36个月内分三期申请解锁。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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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一次解锁 40%
授权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二次解锁 30%
授权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第三次解锁 30%
授权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解锁期内,若当期达到解锁条件,激励对象可对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申
请解锁。未按期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若解锁期内任何一
期未达到解锁条件,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
司回购注销。
6、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认购数量情况
获授的限制性 占授予限制性 占目前总股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股票总数的比 本的比例
股) 例(%) (%)
侯旭东 董事、总经理 80 5.46% 0.12%
董事、副总经
李德华 80 5.46% 0.12%
理
董事、常务副
张明义 70 4.78% 0.11%
总经理
李晓华 董事、董秘 70 4.78% 0.11%
富培军 财务负责人 48 3.28% 0.08%
其他核心业务、技术、 1,117 76.24% 1.74%
管理骨干(62人)
合计 1,465 100% 2.28%
公司实际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获授数量与2014年8月1日公司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示的完全一致。
二、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8月7日出具了瑞华验字
[2014]48040001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4年8月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
况进行了审验: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4,200.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4,200.00万
元。根据贵公司2014年5月5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深圳劲嘉彩印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4年5月20日第四届董事会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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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规定,贵公司对本
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侯旭东等67人授予限制性股票1,465万股,授予价格为9.30
元/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465.00万元,由侯旭东等67人于2014年8月7日之前
一次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5,665.00万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14
年8月7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侯旭东等67人实际缴纳新
增出资额人民币13,624.50万元。其中:货币出资人民币13,624.50万元,于2014
年7月14日至2014年8月7日缴存贵公司在上海银行君汇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
03002185023账号内。其中注册资本1,465.00万元,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