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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服务: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08

中天服务: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中天服务        公告编号:2023-018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4 月 7 日(星期五)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4 月 7 日(星期五),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7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4 月 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之江路1300号中天钱塘银座4层419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96,620,064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3.02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039,077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5.824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79,580,98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7.20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0,216,285 股,占上市公
司总股份的 6.910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48,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0.221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9,567,985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6.689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 1.00 《关于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96,565,8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9%;反对

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0%;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62,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19%;反对
5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76%;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

    提案 2.00 《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50,8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4%;反对

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0%;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47,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77%;反对
5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76%;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7%。

    提案 3.00 《关于 2022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50,8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84%;反对

5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60%;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47,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77%;反对
54,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76%;弃权 15,1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47%。

    提案 4.00 《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65,8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5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62,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1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5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提案 5.00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65,8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5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62,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1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5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提案 6.00 《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6,565,86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43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5%;弃权 5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5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62,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319%;反对
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5%;弃权 5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提案 7.00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37,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10%;反对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5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47,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77%;反对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7%;弃权 5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提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37,8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110%;反对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23%;弃权 5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47,08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77%;反对
15,5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67%;弃权 5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2656%。
  特别决议表决情况:提案7.00、提案8.00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均获得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回避表决情况: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是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提案 7.00、提案 8.00 的关联股东,回避该二项提案表决,回避表决股份60,013,002 股。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和 2023 年 3 月 18 日登载于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23年3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建春和向融出具了结论性意见:“中天服务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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