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2188 深市 巴士在线


首页 公告 *ST巴士:关于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ST巴士:关于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2

*ST巴士:关于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ST巴士          公告编号:2021-092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暨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1 日收到中华
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 7863 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案受理的基本情况

  再审申请人西安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品博公司”)因与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浙民终 1413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二、本案基本情况

  2020 年 5 月 8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
书〉等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2020 年 11 月 18 日,公
司发布了《关于收到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0-100)、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
法院〈民事判决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2021 年 12 月7 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78),详细披露了西安品博公司诉公司票据纠纷一案以及一审判决、终审判决、再审申请等情况。

  一审判决结果:驳回原告西安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终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西安品博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作出的(2020)浙民
终 1413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法院申请再审,最高法院已立案审查。


  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5 月 8 日、2020 年 11 月 18 日、2021 年 3 月 26 日、
2021 年 12 月 7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本次裁定情况

  西安品博公司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西安品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裁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影响。

    六、备查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7863号。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