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8 证券简称:*ST巴士 公告编号:2018-93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修改、新增议案表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74)。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20日(星期日)至2018年5月21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下午15:00 至2018年5月2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善县东升路36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股票表决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鑫先生委托董事蒋中瀚先生主持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9人,代表股份71,568,293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20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70,099,693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712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46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9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18人,代表股份11,555,291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0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10,086,691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412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468,6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4968%。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51,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480%;反对
1,3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582%;弃权10,086,691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9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03%;反对1,32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90%;弃权10,086,691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907%。
议案2《关于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51,7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480%;反对
1,3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582%;弃权10,086,691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9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03%;反对1,32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90%;弃权10,086,691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907%。
议案3《关于2017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0,151,8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4.0481%;反对
1,3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582%;弃权10,086,591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9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12%;反对1,32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90%;弃权10,086,591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898%。
议案4《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51,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481%;反对
1,3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582%;弃权10,086,591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9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012%;反对
1,32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5090%;弃权 10,086,59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898%。
议案5《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51,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481%;反对
1,3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582%;弃权10,086,591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9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12%;反对1,32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90%;弃权10,086,591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898%。
议案6《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51,8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481%;反对
1,32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582%;弃权10,086,591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9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012%;反对1,329,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5090%;弃权10,086,591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898%。
议案7《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0,161,60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4.0618%;反对
1,32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444%;弃权10,086,691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4.09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60%;反对1,3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233%;弃权10,086,69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907%。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2月28日、2018年4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8年4月2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俞婷婷和胡振标出具了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巴士在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