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7 证券简称:广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上午 10:00 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 12 号十一楼公司
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以书面及电
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晖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2 年度工
作报告的议案》。该报告详见公司 2022 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其
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 2022 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05)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
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详细财务指标数据请参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3)0500055号)。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
的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3,329,909.75 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39,674,021.54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3,967,402.15 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
润 1,225,112,779.60 元,减去实施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分配 288,655,962.12
元,2022 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72,163,436.87 元。
2022 年度,公司主营业务受经济下行和超预期因素影响,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为促进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 用于支持公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
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
交 易 计 划 的 议 案 》。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关联董事王晖、李福良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七、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八、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重组标的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说明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重
组标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7)。
关联董事王晖、李福良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十、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环境、社
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公司《2022 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原登记经营事项须按照《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进行规范调整。同意公司根据《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对《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公司经营范围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