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3-015
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 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 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2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59 人,注册会计
师共 31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50 人。
3、业务规模
众华所 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54,763.86 万元,审计业务
收入为人民币 44,075.2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7,476.38 万元。
众华所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 75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370.80 万元。众华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海得控制同行业客户共 3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所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雅博科技虚假陈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所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
务在 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众华所尚未实际承
担连带责任。
(2)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圣莱达虚假陈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判令众华所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
任。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涉及众华所的赔偿已履行完毕。
(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富控互动虚假陈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 3 名原告起诉富控互动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4)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因尤夫股份虚假陈述,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有 1 名原告起诉尤夫股份
及相关人员时连带起诉众华所。
5、诚信记录
众华所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9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
(涉及 2 人)和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涉及 24 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
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龚立诚,201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4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旭智,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颋麟,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不含税人民币 7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
含税人民币 35 万元;2023 年度,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将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续聘众华所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众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执业资格,具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的经验,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续聘该审计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众华所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其在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审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工作认真负责、勤勉尽职,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认为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经审议,全票通过了《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所有董事一致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3 年度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任众华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