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行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的章程内容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划; 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
酬事项; 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方案、决算方案; 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做出决议; 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
(十)修改本章程; (十)修改本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务所做出决议; 务所做出决议;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 (十二)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
担保事项; 担保事项;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 30%的事项; 产 30%的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事项; 事项;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 (十六)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
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易金额在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
易; 易;
(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十七)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
其他事项。 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
净资产 20%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
其他事项。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