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4 证券简称:海得控制 公告编号:2021-030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发出通知、2021 年 5 月 24 日发出《关于股东增加临时提案的
公告暨 2020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于 2021 年 6 月 3 日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6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在上海市闵行区新骏环路 777 号 1 号楼 4 楼报告厅召开;2021 年 6 月 3 日(星
期四)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和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2021 年 6 月 3 日(星期四)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许泓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许航律师和顾泽皓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代表股份 111,427,21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46.5456%。其中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股东和股东代理 17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2,964,6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384%。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10,780,2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6.2754%。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646,9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2703%。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也无修改提案的情况。与会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0,796,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37%;
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0,796,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37%;
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2020 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0,796,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37%;
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0,796,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37%;
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5、《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846,6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790%;
反对 580,5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210%;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384,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0.4173%;反对 580,5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58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关于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333,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172%;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公司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796,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37%;
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333,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172%;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公司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796,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37%;
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333,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172%;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公司股东许泓先生兼任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董事和上海海斯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职务,公司股东郭孟榕先生、石朝珠先生兼任重庆佩特电气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股东吴秋农先生兼任上海海斯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职务,故上述四位股东为关联股东,对此议案需回避表决。上述关联股东持股数量如下:许泓先生持
股 52,279,540 股、郭孟榕先生持股 47,583,994 股、吴秋农先生持股 1,300,692 股、
石朝珠先生持股 200,000 股。
表决结果:同意 9,432,02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3.7298%;
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6.2702%;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333,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172%;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796,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37%;
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333,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172%;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796,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37%;
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333,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172%;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796,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37%;
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333,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172%;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828%;
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关于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796,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37%;
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333,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172%;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4、《关于第八届董事会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796,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4337%;
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5663%;弃权 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2,333,7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8.7172%;反对 630,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282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监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0,796,24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